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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公務員延退案 試院會通過 資齡合計 八五才能領月退  
新聞來源:中國時報   發佈時間:2006-02-17 08:56:42
     
  公務員延退案 試院會通過 資齡合計 八五才能領月退

【中國時報95年2月17日林庭瑤/台北報導】

為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,考試院會昨天通過公務人員延齡退休制度方案,未來公
務人員達六十歲、服務年資滿二十五年,或是五十五歲、服務年資滿三十年,才
能支領月退休金,另有展期及減額年金制度配套。預定明年一月上路,以減輕政
府財政負擔。

為減緩衝擊力度過大,明年「八五新制」實施起有十年過渡期。接近退休年齡的
公務人員,「服務年資」加上「年齡」需滿八十五,才能領取月退休金,並以逐
年加一的方式,直到十年結束,作為配套。當十年過渡期結束,所有公務人員全
部適用新制。

新規定首度納入展期、減額年金的制度設計。例如說,如果老王還沒到六十歲就
決定退休,他只能等到六十歲後才能領月退休金,這是「展期年金」;如果老王
堅決要領到月退俸不可,每提前一年退休,月退休金就扣減五%,最多提前五年
減額二十五%,稱為「減額年金」。

為減輕退撫基金的財政負擔,未來公務員領取月退俸的額度全面降低,包括:取
消「五五專案」,即五十五歲退休加發五個基數的規定;原規定月退俸以退休當
月薪資為計算標準,改以最近三年的平均薪資;原本退休金未滿半年以半年計,
現改為按月計算。

張俊彥表示,考試院已通過公務人員延退方案,將送到立法院審議,銓敘部也將
密集協調國防部與教育部,同步調整軍公教人員的延退制度。

 
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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