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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:中國時報
發佈時間:2006-03-01 09:42: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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續聘立標準 教育部肯定元智
【中國時報95年02月28日記者朱經武/台北報導】
教育部高教司表示,新修正執行的<<大學法>>,明訂大學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,評鑑教
師教學、研究、輔導及服務成效,作為教師升等、續聘、長期聘任、停聘、不續聘及獎
勵等參考。國內私立大學中,元智大學率先其他各校訂頒教師續聘評量機制,相當值得
肯定。
教育部並說,為加速落實大專院校教師評鑑制度,教育部將把這部份列為大學校院評鑑
指標之一。
大學校院面臨激烈競爭,教育部委請相關單位辦理評鑑,推動大學追求卓越,同時也併
入「退場」機制,讓高等教育維持一定品質。但配合<<大學法>>而建立校內教師評鑑制
度,多數學校的態度幾乎是「走一步算一步」。尤其部分「吊車尾」的私立院校,建立
教師評鑑制度更「慢慢來」。
教育部官員說,有評鑑,就有「好」與「壞」的結果,績效好的教師可望升等與獲得獎
勵,反之就可能不續聘。
對「發展較不健全」的私校來說,能不做,就不做,因為老師評鑑績效優良而升等,校
方會多支出薪資或獎勵的開銷,以努力的教師跳槽他校,惡性循環之下,有些私校甚至
出現只有一名專任教師的「一人系所」的荒謬情況。
高教司司長陳德華表示,依去年底公佈施行的<<大學法>>,不管國立或私立校院,都應
建立教師評鑑制度,這套制度若能予獎勵措施結合,將使大學軟硬體發展更完善。台大
、清華 中華等校都已研訂。
技職體系分面,教育部技職司長張國保說,輔英科大、南台科大、遠東等校也正研訂教
師評鑑機制。整體而言,雖然各校動作慢了些,但總是有在動。
教育部學審會剛通過新制,技專校院教師提出的技術報告或發明,只要能促進產業合作
、提昇國際聲譽,都可採納做為升等的參考,其目的,就是在引導教師能夠投入研發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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