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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:自由時報
發佈時間:2005-01-13 16:41:3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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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大第二校區 府校簽協議書
縣長表示加強公設 縮短時程 清大承諾依約建設 不讓土地閒置
【自由時報94年01月13日彭日鏡報導】
縣長鄭永金、國立清華大學校長徐遐生,昨天在縣府共同簽署推動清華大學第二
校區合作協議書,縣議會議長黃永和則以見證人身分共同見證歷史性的一刻。鄭
永金表示,會全力配合縮短設校時程,徐校長則承諾會依協議書內容建設清大第
二校區,不讓土地閒置。
參加此項簽約儀式,除了雙方「家長」外,前清大校長沈君山、新竹師範學院校
長曾憲政、清大兩位副校長陳文華與陳信雄、竹東鎮長盧東文等人皆出席觀禮。
儀式在清華大學弦樂社清柔婉約樂曲聲中,及竹北國小合唱團嘹亮歌聲中上場。
雙方簽署合作協議書後舉杯同慶,希望未來亦師亦友,天長地久,保證清大第二
校區絕對不能再有「女朋友」,期許教育部五年五百億紅包不要跳票,鄭永金承
諾將配合校方,加強第二校區的周邊公共建設,讓設校時程縮短,沈君山則期許
縣政府與清大,相互之間都不要讓彼此失望。
徐校長則表示,未來第二校區將朝國際化方向前進,以生物科技與生物醫學為發
展主軸,配合現有校區整體規劃,在十年內發展為學生三千人之規模。
清大第二校區預定地在竹中車站以北、頭前溪以南、高鐵以西、中山高以東之地
區,土地面積總計約三十至五十公頃,縣政府在完成土地徵收作業及內政部同意
無償撥供清華大學使用後,再依程序將土地撥予清華大學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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