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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909年 |
利用美國退還庚子賠款,考選留美學生,成立「遊美學務處」主其事。越二年勘定校址,籌設學校,稱清華學堂。 |
| 1911年 |
3月開學,旋以辛亥革命暫停。 |
| 民1年 |
春,復課,「清華學堂」改稱「清華學校」,仍為留美預備學校性質。 |
| 民14年 |
成立國學研究所。開辦大學部,設文、理、法三學院。 |
| 民17年 |
改稱國立清華大學。 |
| 民18年 |
正式成立研究院,分文、理、法三部;大學部第一屆學生亦於是年畢業。 |
| 民21年 |
增辦工學院。 |
| 民26年 |
對日抗戰軍興,南徙長沙,與北京大學、南開大學合組為國立長沙臨時大學。 |
| 民27年 |
長沙臨大遷昆明,改稱國立西南聯合大學。 |
| 民34年 |
抗戰勝利,西南聯大仍繼續課業,三校同時分別開始籌劃復員工作。 |
| 民35年 |
秋,本校復員北平,並增設農學院。 |
| 民44年 |
中美兩國訂立原子和平用途協定,政府決定設立原子科學研究機構,發展原子科學之研究,乃電召梅貽琦校長返國籌議。組設清華大學研究院籌備委員會,勘定校址於新竹,籌劃復校,創辦原子科學研究所。 |
| 民45年 |
1月,在台北成立籌備處,聘陳可忠為主任,正式展開籌備工作。7月,原子科學研究所成立,招考第一屆研究生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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